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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全省最高!烟台人才新政最高可享受65.8万综合补贴!-智归科创中心

发表时间:2020-12-29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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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如何让科技变成生产力,就需要人才转化。对于一个城市来说,优质的人才就意味着发展潜力和未来方向,因此现在很多城市都出台了各种政策来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烟台也不例外。

2020年9月底,烟台推出最新版人才政策,包括:强化高端引领、支持科研创新、加大创业扶持、发放生活补贴、升级安居保障、提供金融支持、畅通引才渠道、鼓励引才留才、优化服务功能等九个方面,贯穿人才培养、引进、流动、激励、服务等全链条,是近年来我市人才政策的最强版。


针对创新人才


对省级以上创新平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立项后给予最高50万元的资金扶持。


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参评烟台市“双百计划”人才工程,入选后给予最高600万元的创新资助。


对企业柔性引进的重要科研项目或产业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年按照在烟实际取得劳动报酬的30%给予专项补贴,累计不超过15万元。

针对创业人才


每年面向海内外遴选100个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根据项目实际投入和发展状况,每个给予最高100万元创业资助。


对符合条件的经评估认定可直接入选烟台市双百计划人才工程,给予最高300万创业资助。


创业项目入驻烟台高层次人才创业园的,可继续享受园区有关扶持政策:可给予最高50万启动资金或最高300万股权投资资助,提供最高60万贷款贴息,享受房租“三免两减半”优惠。


对获得国家和省项目资助的留学人员创办企业,符合我市主导产业或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的,给予1:1资金配套支持。

各项补贴


博士研究生进入我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者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进行研究的,在站期间给予不低于10万元的生活补贴,出站留烟工作且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再给予15万元生活补贴


对首次新引进到烟台企业工作且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和全球前200名高校(QS)学士本科生,在烟新购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购房补贴


对首次新引进到烟台企业工作且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和全球前200名高校(QS)学士本科生,分别给予每人每年3.6万元、2.4万元、1.2万元生活补贴,补贴3年。

人才保障


全力提供金融支持、编制管理、配偶安置、子女入(园)学等全方位服务,努力打造近悦远来、拴心留人的人才发展生态。


在金融支持方面,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经评估认定可提供最高1000万元信用贷款。


在编制管理方面,对企业、机构平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来烟前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根据用人单位和本人意愿,可为其保留五年事业身份,畅通去留渠道。


在配偶安置方面,按照对口从优原则,可推荐安排到相应单位工作。在子女入(园)学方面,尊重本人意愿,优先就近予以安排。

鼓励企业


对企业与双一流高效定制化培养引进青年人才的,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对毕业生留烟率较高的驻烟高校和职业院校,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重要人才政策解读


日期,有媒体对此次烟台人才新政中的“购房补贴”和“生活补贴”,做了详细解答。


购房补贴

此次“人才新政”中的购房补贴政策,是在延续以往机关事业单位购房补贴政策的基础上,重点对企业引进人才购房补贴的范围和标准进行了调整提高,着力提升企业引才的待遇水平和竞争优势。


提高企业引进人才购房补贴标准

对首次新引进到我市企业工作且缴纳社保一年以上,并在烟新购商品住房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和全球前200名高校(QS)的学士本科生,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机关事业单位包括高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等单位的购房补贴政策没有变化。

对首次新引进到机关事业单位(含中央、省属驻烟单位)工作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继续执行烟人社发〔2017〕8号文件规定的购房补贴标准,即2万元、4万元和6万元


购房补贴政策的变化和特点

①补贴对象有所扩大。之前购房补贴政策最低补贴到硕士研究生,此次“人才新政”将企业购房补贴对象扩展至“双一流”高校和全球前200名高校(QS)的学士本科生,补贴标准为5万元。


②补贴标准大幅提高。首次新引进到企业工作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购房补贴,由原来的2万元、4万元提高到10万元、20万元。


③社保缴纳要求不同。之前购房补贴政策要求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此次“人才新政”,要求在企业工作且缴纳社保一年以上,才可以申请购房补贴。未满一年的,暂时不接受申请。



烟人社发〔2017〕8号文件

关于购房补贴的政策规定

根据《关于落实<烟台市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6-2020年)>有关人才引进政策的实施意见》(烟人社发〔2017〕8号)规定:


2016年9月30日之后,首次新引进到烟台市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含中央、省属驻烟单位)就业创业且新购商品住房的高层次人才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补贴标准为:


硕士研究生2万元,博士研究生(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4万元,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6万元。烟人社发〔2017〕8号文件中的购房补贴政策有效期至2020年年底。


生活补贴

此次“人才新政”中的生活补贴政策,是一项新增的人才补贴项目,补贴对象为2020年6月1日以后首次新引进到我市企业工作且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和全球前200名高校(QS)的学士本科生,补贴标准分别是每人每年3.6万元、2.4万元、1.2万元,补贴3年


重点问题解释

Q1

首次新引进如何定义?

首次新引进是指引进人才第一次来烟就业,在政策施行日之前未在烟台市行政区域内就业、缴纳社保,如果之前有过就业、社保缴纳记录,则不作为首次新引进。


购房补贴和生活补贴可以同时申领。

Q2

“人才新政”中的购房补贴和生活补贴从什么时候可以提出申请?

此次新政从2020年6月1日起施行。因新政要求必须缴纳社保满一年,因此购房补贴和生活补贴应在一年后即2021年6月1日起开始申请。2020年6月1日之前新引进人才,符合烟人社发〔2017〕8号文件规定的,申请购房补贴随时申请、随时受理。

Q3

如何鉴别真假人口普查员

凡是在2020年6月1日“人才新政”施行前新引进来烟就业的人才,无论是否申领过购房补贴,均执行烟人社发〔2017〕8号文件规定。购房补贴属一次性补贴项目,已经申领过的不能再次提出申请。符合政策条件但尚未申请的,应该抓紧提出申请。

Q4

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是否可以按新政享受购房补贴和生活补贴?

此次发布的“人才新政”,事业单位引进人才不享受生活补贴,只享受购房补贴政策,补贴标准为:硕士研究生2万元、博士研究生(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4万元、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6万元。

Q5

社保缴纳时间必须连续缴满一年吗?

“人才新政”规定社保缴纳时间必须满一年,但并非要求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保缴纳时间可以合并计算。

Q6

购房时间有什么要求吗?

购房时间必须在政策施行日之后。具体讲,如果依据“人才新政”申请购房补贴,购房时间须在2020年6月1日之后;如果依据烟人社发〔2017〕8号文件规定申请购房补贴,购房时间须在2016年9月30日之后。在政策施行日之前购房的,不能依据该房产申请购房补贴。

以上解读最终以出台的实施细则为准。其它未尽事宜,可拨打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咨询:0535-6903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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